砀山县一色男趁哥嫂外出打工竟奸淫7岁亲侄女
作者: 来源:网络文章 时间:2008-12-03 阅读: 392096
中新浙江网3月15日电 趁哥嫂在外打工之机,亲叔叔竟然无耻地多次对7岁的亲侄女实施奸淫。近日,砀山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奸淫幼女案进行不公开审理,以强奸罪,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9年。
被告人陈某,1975年生,其哥嫂自2000年起一直在外打工,哥嫂的两个孩子一儿一女就交给其父母看管。2002年3月的一天中午,陈某在家看电视,侄女小花(化名,7岁)放学回家后,被告人即拉着小花一起看电视上的亲热镜头,以给糖块吃的方法进行哄骗,并最终将其奸淫。
约20天后的一天下午,陈某又以同样方法在家中第二次奸淫了小花。一个月左右后的一天,陈某带着小花去其姐姐家帮助劳动,中午,再次以给糖块吃的方法哄骗小花,欲对其奸淫时因他人进屋,强奸未得逞。
2002年秋季的一天,被告人又带着小花等人去姐姐家帮助采摘水果,当日中午,乘周围无人,陈某又以哄骗方法在其姐姐家奸淫小花。
2003年农历10月底,小花的父母从外地打工回家,听其儿子说,经常见到叔叔和妹妹亲嘴。其父母对女儿进行详细询问后,陈某的恶行得以暴露。
法院认为,被告人陈某明知被害人小花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,而多次采取哄骗的方法对其奸淫,侵犯了幼女的合法权益,其行为构成强奸罪,且应从重处罚,对其中强奸未遂的一次,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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