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职业“二奶”的生活百态03
婚礼图片
作者: 来源:网络文章 时间:2008-12-24 阅读: 973488
“二奶”谬论3 为人妻为人母为人“二奶” 阿月是兼职“二奶”。她在罗湖、福田两个不同的小区有两个不同的家:一个是与她“男朋友”的,另一个是与她老公和孩子的。因为有两个家,阿月同时要扮演多种角色:为人妻、为人母、为人“二奶”。 阿月27岁,老家浙江。阿月说,丈夫是一个不争气的人。看到邻居一个个富裕起来,阿月很着急,想同丈夫离了,但又不想让孩子生活在一个残缺的家中。2004年,阿月来到深圳,应聘某酒店的服务员,没想到酒店的经理给她介绍了一个香港人,让她做他的“二奶”。阿月非常愤怒,一气之下又回到了浙江。令阿月万万没想到的是,她一回到浙江,香港男子就寄来了3000元,说是给她的生活费。阿月说,当时他们之间可是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。第二个月该男子又寄来3500元,说是多寄的500元是让阿月给亲戚朋友买月饼。香港男子的“体贴”“大方”,令阿月很感动。 阿月还是回到了深圳。香港男子很快在市中心给她租了一套房子,并给她配齐了所有的家电。阿月瞒着丈夫同香港男子住在了一起。香港男子每月给阿月3500元的生活费,阿月每个月给丈夫寄去1500元。 阿月说,刚开始,丈夫不知道自己在外边做了什么,直到去年丈夫来深圳看她时,才知道她兼职做起了别人的“二奶”!丈夫接受不了。阿月于是就威胁说,要同他离婚,慢慢地丈夫不得不接受了这个现实。 现在,阿月的丈夫在关外一家工厂找到一份工作,收入尽管不高,但他们夫妻两个究竟可以经常在一起。每个月除了“男朋友”来大陆的那几天之外,阿月的其余时间同丈夫和孩子图片英文在一起。阿月说,“男朋友”愿意花钱养她,也是有条件的,那就是不让她在外面再有其他的男人。阿月说,她必须时时小心,不让“男朋友”知道她的事。 阿月打算赚足钱,同丈夫和孩子一起回浙江,盖一幢大房子,再开一个小店,要在乡亲们面前挺起腰杆来。 [上一页][1][2][3][4][下一页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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