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把避孕作为同居的头等大事


作者: 来源:网络文章 时间:2009-01-08 阅读: 62877

  

  同居是一个说不清的话题,同居是一个讲不完的故事。

  别问人家为什么。

  也许是明明白白,也许是晕晕乎乎,也许是无可奈何,也许是义无返顾。不想说、不愿说、不能说的理由很多。反正没领结婚证,反正生米已经煮成熟饭。能够说得出口的,只有一个神圣的字:“爱”。

  爱,挡住了世俗的鄙夷,好奇和探究,赢得了世人的宽容、理解和同情。

  然而,果真“爱”吗?真的爱又能坚持多久?为什么同居的故事里有那么多眼泪,为什么流泪最多的是女人?

  最简单、最直接、最不用理论支持却最有说服力的事实是:女人会怀孕!

  小说《牵手》里的王纯,算得上是一个现代女性了,聪明、漂亮、有正义感,有同情心,当她把自己献给心仪已久的别人的丈夫时,她说:“我一无所有,只有我,我就是要把我送给你,没有条件。”但是她怀孕了,“拿着那张画着加号、表明妊娠阳性的化验单时,她一阵绝望。”此时此刻,她羡慕一切没有怀孕的妇女们;此时此刻,她很想有个家。她曾经对那个男人说过,、“我不会破坏你的家”,当时,这的确是她的心里话,但此时的她已不是彼时的她了……

  生活中有多少这样的王纯?也许不少。

  如果说,没有法律保护的同居是不穿衣服的爱,那么同居的女人是不是应该打一把伞,为自己的爱遮挡一下风雨呢?换句简单的话来表示,叫未雨绸缪,或叫自己保护自己。

  心理保护是首要的。不管同居的目的是什么,都要做好随时分手的准备。“爱过,就不在乎永远”,当是同居者最起码的情爱观。在男权社会中,始乱终弃是伤害女人的利刃。女人惟有自强、自立,才能把利刃变成钝刀,才能把伤害降到最低点。至于那些把同居作为桥梁,企图有了孩子可以胁迫男人走向婚姻的女人,就千万别冒险了。

  生理保护同样重要。同居的女人最好别怀孕,流产的感觉很不好。“窥阴器冰凉地进入体内,一阵锐痛。锐痛尚未消失,刮宫器探进子宫,吸引机启动。顿时,尖锐的疼痛在身体深处爆裂。”“吸引机轰响着,透明洁净的负压瓶里溅满大朵的血花,血花顺着瓶壁下流,积聚瓶底……”这是王纯的感觉,没有夸张,但凡做过人流的女人,都有过类似的感受。只不过,同居的女人,心还要更痛些,因为所爱的男人,或不敢或不能陪伴在身边。如此受刺激,实该把避孕作为同居的头等大事。

  学会自己保护自己,女人的手里就有了一把伞;有了这样一把挡风速雨的伞,很多无须隐匿的同居者是不是可以浮出水面呢?

  浮出水面的同居者,虽然没有法律保护,却有了舆论监督,对可能受伤害的女人,不一定是坏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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